居家照顧

誠信、責任、卓越、創新、同理心

居家醫療

長照2.0服務「居家醫療」

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所提供的服務包含:「居家醫療」、「重度居家醫療」及「安寧療護」三照護階段,並依照患者的需要,提供服務與照護轉介。

若想申請居家醫療服務的話,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長期照護管理中心詢問,或是到「居家醫療服務特約醫事機構」,向參與這個計畫的醫療院所與單位洽詢相關申請辦法。

詳細服務內容與申請辦法,請上: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查詢。

全國各縣市「長期照顧管理中心」一覽表

居家醫療的服務內容

一、醫師訪視:

  • 依照護對象醫療需求,開立居家醫療服務醫囑。
  • 提供一般西醫門診診療服務,但不包括手術、麻醉、血液透析、復健診療、慢性精神疾病居家治療等特定診療服務。
  • 一般藥品處方箋用藥,得按病人病情需要,每次開給足夠用量。
  • 醫師開立藥品處方時,應透過 VPN,以健保雲端藥歷系統,即時查詢照護對象近期之用藥資訊,避免重複處方,以提升照護對象用藥安全及品質。

二、護理人員訪視: 提供居家護理一般照護、特殊照護、臨終照護及案家自我照護指導等。

三、呼吸治療人員訪視: 提供居家呼吸照護及案家自我照護指導。

四、其他專業人員訪視: 視需要由臨床心理師或社會工作人員訪視。

五、藥品處方調劑服務:

  • 照護對象所需之藥品,得由處方之特約醫療院所提供調劑與送藥服務,或由家屬持健保卡及處方箋至社區藥局或原處方院所調劑領藥。
  • 照護對象獨居時,應提供適當之藥事服務。

六、個案健康管理: 穩定健康狀態、連結醫療及長期照顧服務資源。輔導新收個案查詢健康存摺(應經照護對象、監護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同意),以協助訪視醫事人員掌握照護對象就醫資訊,提升醫療安全與效益。

七、24小時電話諮詢服務: 於照護對象發生緊急狀況時,提供照護對象及其家屬 24小時醫療專業諮詢服務,必要時應啟動緊急醫療後送程序。

八、每次訪視都會製作詳細的記錄與病歷: 其中還會記錄每次訪視的時間,並請照護對象,或是其家屬簽章,此外,也會將照護紀錄留存一份於案家,方便日後其他醫事人員,或是長期照顧服務人員做參考,以提供整合性的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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